河港总体设计规范(JTS 166-2020)
JTS 166-2020 河港总体设计规范 代替JTJ 212-2006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【实施日期】2020年8月1日
本规范是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2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》的要求,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,在《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》(JTJ212-2006)的基础上,吸纳十余年来内河港口设计的实践经验,整合其他现行规范河港总体设计相关内容,通过深入调查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、反复修改完善编制而成。
本规范共分16章和4个附录,并附条文说明,主要包括港址选择,总平面,装卸工艺,港内运输和港口集疏运,给水和排水,消防,供电和照明,通信和船舶交通管理,自动控制与计算机管理,供热、通风、空调与动力,环境保护,安全,职业卫生,节能等。
本规范适用于港口工程建筑物地基及地基处理的设计与施工。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和通航建筑物地基及地基处理可参照使用。本规范不适用失陷性土、红粘土、冻土、盐渍土和膨胀土等特殊地基。
1 总则
2 术语
3 港址选择
4 总平面
5 装卸工艺
6 港内运输和港口集疏运
7 给水和排水
8 消防
9 供电和照明
10 通信和船舶交通管理
11 自动控制与计算机管理
12 供热、通风、空调与动力
13 环境保护
14 安全
15 职业卫生
16 节能
附录A 锚位面积计算
附录B 港口陆域管线间距
附录C 油品及液体化学品船*大着火油舱面积和冷却范围计算
附录D 本规范用词用语
引用标准名录
附加说明
条文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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