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50289-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
GB50289-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实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》的公告
现批准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0289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
其中,第4.1.8、5.0.6、5.0.8、5.0.9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原国家标准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》GB 50289-98同时废止。
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6年4月15日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(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)的通知》(建标[2009]88号)的要求,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修订了本规范。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:1.总则;2.术语;3.基本规定;4.地下敷设;5.架空敷设。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 1.在管线种类上,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,“电信”工程管线改为“通信”工程管线。 2.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。 3.结合现行国家标准,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了修改,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。 4.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,对工程管线的*小覆土深度、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(构)筑物之间的*小水平净距、工程管线交叉时的*小垂直净距、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(构)筑物之间的*小水平净距和交叉时的*小垂直净距局部进行了修订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目录Contents
1总则
2术语
3基本规定
4地下敷设
4.1直埋、保护管及管沟敷设
4.2综合管廊敷设
5架空敷设
本规范用词说明
引用标准名录
附:条文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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